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

Android-"Android Market" 付費機制出現轉機?!

台北市消保局因Apple、Google等業者,透過其行動平台購買軟體之機制,違背現行消保法七日鑑賞(猶豫)期規定,依消保法規定限期改善否則罰鍰並禁止販售,導致台灣消費者無法下載Android Market應用商店付費App一事,上週行政院首肯,決定為兼顧開發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,將比照各國方式,研訂特別法,或於現今消保法增訂除外規定。


儘管目前只是具備方向,實際的修法跟真正執行的時間都尚未確定,但「遲到總比不到好」,台灣的Android使用者和開發商,也終於得以再次享有與「全球 同步」的權利,更重要的是,面對未來勢必愈來愈多的數位產品與服務,跟上時代的法律,不只是人民的福音,更是政府進步的實際象徵。
左岸的App store都可以用人民幣購買了,我們還在爭7日鑑賞期。趕快開放吧~


資料來源:數位時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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